摘要

底线公平理论的提出,为我国构建需求为本的社会福利制度体系提供了新的理念和思路。在底线公平视阈中,社会成员的不同福利需求可以分为底线福利需求和非底线福利需求两个层次;社会成员的同一福利需求可以分为底线需求和非底线需求两种成分。与此相应,需求为本的社会福利制度体系可划分为三种基本类型:底线福利制度满足社会成员的底线福利需求,体现社会成员权利的一致性;非底线福利制度满足社会成员的非底线福利需求,体现社会成员权利的差异性;跨底线福利制度兼顾同一社会福利需求中的底线需求和非底线需求,体现社会成员权利的一致性和差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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