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湿地具有重要的经济、环保、美学、科研、教育等多方面的价值。作为世界湿地大国,我国在通过立法保护湿地与促进湿地的可持续利用方面却远不及美国、加拿大等湿地大国,文章在深入剖析我国湿地立法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管理法"的必要性:有利于对我国湿地资源的有效保护;构建与完善我国合理的自然资源法律体系;切实履行作为国际《湿地公约》缔约国应尽的义务。揭示了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管理法"的可能性:系统的理论基础;完善的政策保障;坚实的法理基础;广大民众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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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哈尔滨体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