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取保候审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其他的刑事措施体现出的强制性不同,取保候审制度的特点在于其人权保障性。目前,我国取保候审制度存在的缺陷主要在于其适用范围、适用方式、事后救济程序以及决定权的规制方面不够具体、明确,尚未将其人权保障功能发挥到最大化。客观评价国内取保候审制度实践成果,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贯彻无罪推定和人权保障理念,合理控制国家机关权力,扩大适用范围、丰富适用方式、增添事后救济手段,是当事人取保候审权利实现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