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未成年人相关法律的修订再次引发了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方式的研究热潮。本文主要探讨如何有针对性地对实施不同行为、不同年龄段的问题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矫治,并对实施严重暴力犯罪的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矫治提出教育体制重构建议。对于实施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从监护人、学校和社区三个方面进行感化教育;对于实施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依据不同情况在普通学校、专门学校或社区矫正机关进行矫治;对于实施严重犯罪但未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可另设特殊学校并遵循高职一贯制教育体系进行彻底矫治,并对入学程序进行严格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