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皖政办[2020]1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9]56号)精神,充分发挥农业种质资源在推动农业科技原始创新与现代种业发展中的物质基础作用,保障我省粮食安全与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