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修改后,282个设区的市被赋予了地方立法权,各设区的市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立法。由此可见,国家给予了各级政府以充分的立法自由权,也将我国的民主与法治推向了更高的级别。但是,立法的道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近几年中,立法活动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本文主要以铜陵市为例,展开研究,探讨设区的市立法民主化的现状以及不足,并对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