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审计发现的问题一般有两类:一类是个案,能够及时整改;另一类带有普遍性,屡审屡犯。2018年审计署令第11号特别谈及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情形。推动"屡审屡犯"问题落实整改的第一步是要对"屡审屡犯"概念较为清晰的认识,哪些问题能够归属到"屡审屡犯"的范畴。在此基础上需要对"屡审屡犯"问题背后的成因进行分析,并对症下药,研究探讨如何有效推动"屡审屡犯"问题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