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责令停止生产"作为环境行政执法中常见具体行政行为之一,学界对"责令停止生产"的法律属性存在行政处罚说、行政强制措施说、行政命令说等不同观点,环境行政执法以及司法审判实务对该行为亦存在定性不明的情形。经实证研究发现,"责令停止生产"既可能针对违法行为,也可能涉及合法生产。故需要进一步明确"责令停止生产"的法律属性认定——应当在不同执法语境下分析其法律属性。若责令停止生产仅涉及对违法行为的纠正,其法律属性应属于行政命令;若停止生产涉及合法生产部分的禁止,其法律属性应认定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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