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2020年12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联合发布《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辅酶Q10》等5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辅酶Q10原料来源于微生物(酵母菌或类球红细菌)经发酵、提取、精制;或动物心脏经提取、精制;或茄尼醇经合成、精制等过程制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