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新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实施,对加强公民权利保护、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但具体适用中新旧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之间存在的诸多矛盾也日益突出,为加强新法与其他行政诉讼司法解释的整合与衔接,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最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新行诉解释在受案范围、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行政诉讼跨区域管辖、立案登记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复议机关与原行政机关"双被告"制与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集中反映了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创新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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