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警察权是应急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优化应急警察权的配置,有利于从整体上提升公安应急处置的水平。现行法下的应急警察权仍存在权力配置不清、边界模糊、新型突发事件处置权缺失、权力配置与现代行政管理目标错位等问题。应急警察权的配置应充分适应风险社会背景下的挑战,通过健全应急警察权行使依据、优化权力配置体系、引入社会治理共同体理论,打造完备的应急协同处置机制,推进国家应急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