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地方综合治理校园欺凌的方案,中小学校相继成立了防治校园欺凌的专门组织,即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但该组织的建立仅仅是学校切实履行所负学生欺凌社会化防治体系职责的第一步。要真正落实该组织所具效能,实现设置初衷,必须依循明晰所负职责、优化人员构成和遵从基本法律原则的核心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