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经历法典化呼吁和模式论争后,行政法学应当转向行政基本法典属性研究,夯实法典编纂的理论共识。近二十年来,行政自制取向的政府治理体系改革成就斐然,为行政基本法典的记载和宣示奠定了智识基础,也为行政基本法典继续引领改革提供了坚实依据。行政法律适用标准不统一是当下法治实施领域的突出问题,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自身的矫正机制功能颇为有限,唯有编纂行政基本法典才能为统一法律适用提供权威依据。民法典和法治社会建设纲要为法治一体建设构筑了初步规范体系,基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示范带动效应,作为助推法治一体建设基础规范的行政基本法典编纂尤为迫切。在回溯历史、观照当下和展望未来三重法治语境中辨析行政基本法典的属性,能够回答行政法法典化的中国之问和时代之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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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