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在"始终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根本地位""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之下,"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赋予经营主体更有保障的土地经营权",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关键。修改后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设专节对土地经营权的内容、登记及其流转方式、原则、价款、合同等具体程序和要求,作了明确规定。为反映"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原农村土地承包法在维持集体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为承包农户在集体土地所有权上设定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