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串通投标罪是一种在工程招标领域内较为典型的犯罪,现行《刑法》虽对串通投标罪进行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仍有问题尚未得到解决。通过对湖南省涟源市2019年1-9月已上网的5件串通投标案的判决分析,我们在审理该类案件时需要解决建设工程串通招投标行为如何认定、招标代理机构有涉案嫌疑时是否应该追加为被告人、涉及同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案由相牵连的案件是否应该合并审理等若干问题,从而更加有助于维护司法权威,维护社会的良好秩序,保护招投标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