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货币的出现与推进是区块链时代到来的重要标志,实践中对数字货币的不同认知也带来了一系列的刑事案件认定困境。学界中货币属性说、财产属性说、双重否定说的论争分别从不同方面对数字货币的法益属性进行解读,却并不能改变数字货币兼具货币与财产双重属性的重要特征。在此基础上,为有效应对实践中同案不同判的刑事司法乱象,需通过理论层面的探讨重新确立数字货币刑事规制价值导向,立法层面继续完善规范以明确数字货币财产属性,司法层面出台解释与发布案例的双重途径阐明数字货币的应然定性,从而实现是现阶段解决这种刑事司法异象的合理途径。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