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2年9月20日发布GB 31650.1-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及21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自2023年2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