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是数字经济的核心生产要素。个人隐私数据事关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算法在提升互联网平台智能化服务水平的同时,也提高了个人隐私数据保护的难度。大数据的发展加速了隐私保护与反垄断法的交融,将隐私数据等非价格因素纳入反垄断法保护的价值目标之中,越来越受到理论界和实务界专家学者的认同,但反垄断法介入消费者隐私保护存在制度短板限制了其本身具有的保护优势。鉴于此,从法律制度出发,在价值层面、分析方法和基本制度方面对反垄断法进行适当调整,来扩大消费者福利指标范围、发展替代性分析工具、引入均衡性原则衡量利益冲突以适应数字市场经济的发展。

  • 单位
    南京审计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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