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区建设塑造了城市社区体制,其理想目标是完成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共同体建设。但实践中长期存在“强服务弱治理”问题,造成其理想目标均未充分实现:基层政权建设基本实现社会覆盖,但尚未实现社会嵌入,呈现“半悬浮化”特征;社会共同体建设浮于建制社区层面,自然社区则陷入“社会失灵”。新时代的社区建设,应以构建治理共同体为抓手和目标,将重心转移到社区治理上来,发挥社区基层组织的催化作用,实现自然社区社会合作和自治的实质性突破,提升居民社区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最终形成现代社会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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