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人脸识别技术由于具有非接触性、隐蔽性、实用性强等技术优势,被广泛应用于政府治理中。通过对人脸识别技术在政府治理中的应用场景进行实证考察,发现人脸识别技术不仅被应用于治安管理、刑事侦查、交通执法等秩序行政中,而且还被广泛应用于税务行政、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给付行政中。人脸识别技术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同时,也可能对公民的个人信息及隐私权保护造成侵害,甚至引发数据安全风险。从法治政府建设的角度出发,从依据、内容、程序、结果四个方面提出人脸识别技术"公共性"应用的法律控制要素,为应对其引发的潜在风险提供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