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是民诉法学界最近几年一直争论的问题。本文从最高院批复的角度出发,对法检两家机关需要配合的民事抗诉问题进行了粗浅研究,检察机关的民事检察监督之所以不能有效地进行,究其原因有很多,其中之一在于审判权与检察权缺乏制约和协调,针对这一问题,提出两方面的解决对策,即:加强协调理念和完善制约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