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要求学生学习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但是,学生的朗读水平很难符合这一要求。在阅读教学中,教师需要注重以学生为本,让学生从一般意义上的朗读走向"美读"的境界,帮助学生感受文本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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