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传统国际税收规则面临经济数字化的挑战。OECD应对经济数字化的税收挑战主要围绕"两大支柱"进行。本文认为,应对经济数字化对税收制度的挑战主要应从公司所得税征收的联结点入手,即"支柱一"中的金额A,这是当前最需要研究的问题。如果在解决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的过程中,把挑战国家税收主权的"支柱二"一并推出,只能使问题复杂化,同时还可能会影响BEPS行动计划1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