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查尔默斯在本书中出现的唯一一种章节题目相似的情况,而且前后隔了整整十个章节,那么在实验和新实验主义两不同个章节之间是否有什么内在关联?所要表达的观点是否存在联系?二者之间又具有什么异同?这便是本文想要弄清楚的问题。以下笔者将从这两个章节的主旨进行分别论述,期望作出对比和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