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的内在动因源于其预设目标的特定性、治理方式的民主性和责任承担的主动性,正是民族事务治理的内生诉求塑造了民族事务传统治理与现代治理的重要分野。在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既是一个追求现代性的过程,也是一个超越传统旧有模式的理性制度建构过程。转型期中国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必须在明晰的治理现代化目标指引下,有的放矢地探寻实现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路径,以开放性的制度架构来吸纳和承接各种治理难题,从而为有效的民族治理提供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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