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7年,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在立法层面上明确规定居住权,目的是解决离婚没有房屋居住的一方的窘境,但是由于一些专家学者反对,认为其社会适用面较窄,最终将其删除。但就在2019年4月,我国民法典物权编草案中,又专章写入"居住权"的内容。为了表明居住权在我国确有存在的必要和在我国的适用性,本文将从居住权的现实作用、居住权域外立法的现状、对我国居住权之构建三个方面进行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