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法”的表现形式是多样的:鼎立统一;对立中介;适度中道;三要素;三重性;三类型;三形式;三条件;三方面;三层次;三阶段;三结果。把“三分法”运用到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中去,那就可以克服人们仅仅在对立两极中思维的旧习惯,从而解决许多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并形成一系列创新见解,有助于实现法学原理立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