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的智能化社会需要在合规框架下妥善地处理算法数据,而已有的算法数据合规制度不具备独立性,并存在合规理念缺位、合规任务不明等不足。算法数据合规制度应该秉持消极扩张的合规理念,通过减少算法数据引入过程对社会的影响来维持社会整体稳定,明确个人、平台、政府在算法数据处理过程中的定位,进而平衡各方利益。基于社会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消极扩张的合规理念有助于算法技术去中心化并实现全流程合规。为了从整体上优化升级算法数据合规制度,需要预先构建算法数据合规处理场景,推动算法技术迭代升级,并将技术合规贯彻算法数据全生命周期。在精准分类算法数据后,算法数据合规制度应该提供类型化保护模式,在低技术风险算法数据中重视对个人提供原始数据进行合规监管,而在高技术风险算法数据中构建由平台和政府主导的双重合规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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