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遂宁市机构改革方案》(川委厅[2018]80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遂宁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遂委办发[2019]2号),组建遂宁市生态环境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监督管理。内设9个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环境与自然生态科、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