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浙江省桐庐县根据国家占补平衡用地政策,持续开展垦田造地工作,取得积极的成效。为了巩固土地开发成果,充分发挥新增耕地的作用,桐庐县农业农村局把新垦造耕地的后续管护工作摆上重要议程,按照"谁受益、谁保护"的原则,构建了"以政府为主导,农村合作社为主体,专职人员实施管护"的工作机制,通过落实承包耕种,明确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