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村振兴过程已涵盖村民、基层政府、企业等多元主体,构成了一张广泛的社会关系网络。按照结构洞理论,当差异结构主体不具备直接联系时就会出现结构洞,而乡村振兴中确实存在着不同主体之间的弱性关联甚至相互矛盾,这种结构洞会影响乡村振兴健康发展。因此,寻求能够填补乡村振兴中结构洞的中介者显得至关重要。虽然乡村精英具有成为结构洞占据者的天然优势,但这容易出现精英俘获的局面,反而会阻碍乡村振兴进程。基于此,公共性结构洞构建与升级成为一种选择,即将村组认定为结构洞占据者角色,使其能够有效聚合村民、基层政府、相关企业以及乡村精英等社会主体,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在超越精英俘获的同时保障资源聚合与治理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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