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牌的使用最早见于唐代,作为公差或驿递的凭证。此后,牌的凭证功用有所扩展,至宋代发展出任官凭证和通行凭证的功用,并沿用于后世。宋代牌新增下行文书牌文,主要功用为发布命令或要求办理具体事项等。元代牌文在沿袭前代的同时又发展出户籍管理凭证的功用。明代牌文根据内容性质的不同,有传牌、宪牌等分支文种。清代牌文成为法定下行文书,功用上增加了战功记录、任官、调解纠纷等,种类上,新增了委牌、功牌、断牌、马牌、令牌等分支文种。清代牌文的发布形式为刊印后填写具体内容,体式一致性较强,样式精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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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北京语言大学; 宁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