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医疗损害鉴定案例的尸检率较低。因尸解分病理解剖和法医解剖两类,故尸检报告也存在病理解剖报告和法医学司法鉴定意见书两种。但医疗损害尸检及其文书的质量与国务院新近发布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精神存在一定的距离:一是病理解剖报告缺乏全国统一规范的文书格式,二是尸检后的病理解剖报告和法医学司法鉴定意见书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质量问题,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尸检本身也存在质量问题。建议主管部门、开展尸检的单位及个人要进一步重视医疗损害尸检工作及其文书质量问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尸检及其文书的质量;强化监管和质量监控,从制度上保证文书质量。

  • 单位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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