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人权是指发生在教育领域中应受到保障的人权,大体包括教育目的、各阶段教育权利、教育相关权利等方面。随着教育人权国际标准的逐步确立,国际人权法在教育方面的指向已基本明晰。本次数部重要教育法律的修订使得对于教育目的、义务教育阶段权利、高等教育阶段权利、平等权、个人或团体设立及管理教育机构的自由、学术自由、学校制度等方面的保障向国际标准更进一步;在学前教育及特殊教育方面已经部分超越国际标准;在教育目的方面缺乏对于受教育者个性与尊严培养的规定,在对受教育者平等权方面的保障尚存在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