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满足需要论实质上是西方伦理学中的快乐主义思想,在西方被公认为是主观主义价值论。满足需要论被我国一些学者视为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原理,在我国居主导或支配地位。我国持满足需要论的学者在主观上是想坚持价值客观性的。但他们提出的理论根据是对马克思、恩格斯论述的误解;他们以需要都是客观的论点为基础,论证价值客观性是片面的;他们无视需要并非天然合理,以唯主体论的单极思维理解价值的本质,也是片面的,而片面性也是主观性;他们把事实混同于价值,把使用价值当作哲学价值。这种观点理论上混乱,实践上也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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