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主导—合作共治"模式是未来农村社会治理的建设方向。该模式的最终目标是实现政府与社会的协同治理,实现整个农村社会的善治。具体来讲,就是要建立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及时反映、协调和解决村民各方面利益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