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特殊体质者常处于极易受损之状态,即使行为人无过错也会造成严重的损害后果。单一的过错责任原则已经不能满足该类案件的损害赔偿适用,必须结合个案分别适用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构建特殊体质侵权的归责原则体系,仍需以过错为核心归责基础。由于该类案件中不存在无过错责任的适用基础,因而不得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但若存在经济利益、优势地位、行为危险性等损失分担基础,则可适用公平责任,令行为人或受益人对受害人予以补偿。否则,受害人将自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