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金融租赁行业拓展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深度、广度及方式,实现脱虚向实的健康发展。我国电力生产是国内规模最大、最重要的实体经济之一,近年来我国电力生产领域除从源头上改变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发展清洁、可再生能源以外,更从电力供给侧推动机制改革、推进综合节能、升级终端用能形态。本文简要分析了新常态下金融租赁发展的势态和特点,介绍了自2015年以来,国家在电力供给侧的深刻改革中,在强力推进"新增配售电业务"新机制实施和大力推行节能、"电能替代"、多能互补等终端用能升级的进程中所形成的巨大商机,分析了近年来出现的电力领域发展最活跃的新增配售电和综合能源服务等新产业的发展特点,以及大量应运而生并来自新型投资主体的售电公司和综合能源服务公司等对金融服务需求的特点,相应地提出了金融租赁凭借其融资、融物的业务特色开展金融服务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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