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阐述了在党的十九大报告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指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浙江省、杭州市的地方要求,提出建设方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开工前交底,为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履行建设安全主体责任提供参考,并从四个方面给出了咨询实施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