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皖政办秘[2019]4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4月19日2019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