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案例:某央企下属控股公司A与某地方国企B合作投资项目。为保证项目进度,双方约定由A公司先行出资人民币510万元设立项目公司C开展建设,待项目竣工投产后C公司进行增资,由B公司出资人民币490万元认购C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增资后B公司持有C公司49%股权。项目竣工投产后C公司效益较好,至如约增资时需进场交易,B公司可能面临若干市场竞争者,且预计C公司估值增加,B公司无法以人民币490万元认购C公司增资后49%股权。双方计划以"债转股"方式避免进场交易,即B公司向C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490万元,后续以非公开协议形式将B公司对C公司债权转为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

  • 单位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