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具有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系科招生比例等权力。传统本科高校在专业设置与调整过程中应处理好行政、学术和市场三种力量之间的关系,科学确定专业设置与调整的依据,采取渐进式的改革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