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皖政办秘[2018]13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徽省创优"四最"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5月31日安徽省创优"四最"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方案为贯彻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意见》(皖政[2017]120号)要求,建立科学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评价督促推动作用,坚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