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为进一步加强地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夯实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主体责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印发《地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用于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指导性目录(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性目录》),强化对各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的指导和督促,保障国家量值传递溯源体系的完整和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