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七十年来,死刑制度作为中国刑事法治艰难反复但不断进步的缩影或侧面,其改革与完善成为我国法治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死刑从作为革命暴力的阶级斗争工具到惩罚犯罪的法律武器,并成为学术研究的重要对象,从而实现意识形态的脱敏,促进了这一制度乃至整个刑事法治的变革。而严格控制死刑的理念历经多次政治运动、严打斗争的反复,其在实践中的具体落实从失控泛滥适用政策到刑法规制背景下的扩张适用政策,逐渐转型为法治语境下的限制适用政策,通过死刑适用罪名的削减和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从而实质性地贯彻了我国少杀、慎杀的死刑政策。未来,建议应当明确"暂时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逐步减少死刑,最终废除死刑"的目标,继续推动死刑改革的讨论,立法上继续明确限制死刑适用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则要更大范围地公开死刑核准与否的裁判文书,继续担当大量削减死刑适用数量的政治责任,并适时公布死刑数据,促进死刑的进一步削减直至最终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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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高等研究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