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国卫办医发[2020] 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直接服务于患者,关系到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就医感受。为夯实临床护理质量,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