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近五年来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作为分析样本可以看出,作为危害社会最大的毒瘤,毒品犯罪案件具有高度复杂性,也是审判实务界一直重拳打击的对象。毒品制造、交易隐蔽性强,流动性强,犯罪链条完整,犯罪行为更新迭代迅速,给案件侦破和证据收集带来挑战。毒品案件的证据相对单一,物证难以固定,主观方面难以证明,造成了毒品案件的证据之困。为破除这一困境,应当贯彻依法收集证据原则,加强证据收集的全面性、系统性和及时性,改进收集固定程序,正确适用"主观明知"的认定规则。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