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是现代刑法的两大功能,分别源于刑法的秩序维护机能和自由保障机能。科学地协调刑法的这两种机能和功能,是现代刑事法治的核心问题,影响着一个国家刑事法治的发展水平。当代各国反恐法治实践中普遍面临着过度克减人权保障的挑战。中国反恐法治中确立了"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反恐刑事法治中要有力地惩治犯罪自不待言,同时要从三个方面推动保障人权之政策精神的贯彻:一是要在反恐刑事法治中确立和弘扬人权保障的理念;二是应在反恐刑事立法中贯彻人权保障的精神;三是应当着重在反恐刑事司法中(包括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实施方面)贯彻人权保障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