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SDPR-2023-0020001鲁政办字〔2023〕39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4月20日山东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总结吸取火灾事故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