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并政发〔2020〕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共享单车”)是移动互联网和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的新型服务模式,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方便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交通服务方式。为规范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等国家10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本实施意见。